福建省测绘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测绘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全省测绘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制度和经济技术政策,监督检查国家和地方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组织制定全省测绘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省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全省测绘行业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管理并审查各部门的航空摄影与遥感计划。
(三)管理全省测绘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全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审核和发布我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四)负责管理全省各种地图的编制出版和更新工作,审定图上国界线、行政区划界线的画法;组织和管理本省行政区划界和省内各种界线的测绘。参与处理同邻省和省内各类境界线的争议与纠纷。
(五)主管全省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颁证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有关专业测绘部门和市(地)县的测绘管理工作。
(六)组织全省测绘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组织维护全省测量标志;依法审批外国组织、个人来省从事测绘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类测绘资料的归口管理,完善和严格执行测绘资料保密安全使用制度,负责全省对外经济、文化、科技交流和合作中提供测绘资料的审批。
(八)组织协调全省重大测绘科技项目攻关、新产品开发,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测绘科技、经济合作交流和测绘重点项目引进(包括技术和仪器设备)的审批工作,组织测绘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奖、交流和推广工作。
(九)审批、发布地方独立测绘基准,对限额以上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进行审定、指导和监督。根据授权管理全省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
(十)指导全省测绘队伍建设,组织测绘行业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组织全省测绘行业的中、高级测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定工作。
(十一)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管理,按规定权限任免干部。管理监督测绘事业费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地方测绘产品收费标准和管理测绘市场。
(十二)承办省政府、国家测绘局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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