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测绘〔2017〕1号
你局《关于推荐宁化县为数字县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县的请示》(明国土资综〔2016〕321号)悉。经研究,同意数字宁化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数字宁化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采用参照设区市建设模式。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整合更新宁化县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库,搭建统一的、权威的宁化县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运行支撑环境和政策机制,面向多样化需求开展应用示范,为政府宏观决策、应急管理和社会公益服务提供一站式地理信息综合服务,提升宁化县政务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项目由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宁化县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项目建设成果三方共享。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在省级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软件等方面提供支持,并补助建设经费80万元。三明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项目设计的指导,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在公共框架数据资料、平台建设、应用示范对接等方面提供数据及技术支持。宁化县人民政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经费,组织项目实施,按目标、按要求、有创新地把项目建设好,并从机制上对项目建设、成果更新维护以及成果推广应用提供保障。 三、项目完成期限为2018年6月,由三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2个月内,须按照有关要求汇交相关成果,做好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省市县节点的互联互通。 请你局按照《福建省县域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指南》和《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及应用的通知》(闽测绘〔2016〕7号)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监督,推进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建设成果的广泛应用。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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