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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测人〔2011〕31号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07〕7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原则与要求
1、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2、年度考核是为了正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工资等项工作提供依据。
3、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和内容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实施年度考核的,以及其他违反考核工作纪律和规定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组织处理。
4、年度考核工作期间,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请假,不出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出公差的,应向考核工作小组领导请假。
5、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所在处室可以确定其为不称职等次。
二、年度考核时间
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20 日(具体工作安排见附表)。
三、年度考核对象
1、局机关各处室的工作人员列入本次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2、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3、调任、转任的机关工作人员,由现处室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处室或单位提供。
4、挂职锻炼的机关工作人员,由所在挂职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处室考核并确定等次。
5、当年批准退休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四、年度考核机构
成立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何清和、陈跃进、程峰、吴洛楠、黄鑫全等5位同志组成,何清和同志任组长、陈跃进同志任副组长。考核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局人教处承担。
五、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是指廉洁自律表现。
2、考核标准以公务员的职位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分值在90-100分。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分值在70-89分。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当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分值在60-69分。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损失的,当年内被效能告诫三次的,分值在59分以下。
六、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考核阶段、总结报批考核等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1日)
(1)根据《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下发《2011年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以处室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年度考核的原则、要求和方法程序。
2、实施考核阶段(2011年11月21日至 12 月10日)
(1)个人写年度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一年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回顾,并填写《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个人述职、考核评价。个人述职、考核评价以处室为单位进行。处室主管领导考核评价由主管局领导主持,其他工作人员考核评价由处室主管领导主持。考核评价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并参照《年度考核评分标准》进行定量评分。
考核评价采用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被考核人的评分,主管领导占60%,群众占40%(取加权平均数),满分为100分。
(3)主管领导依据被考核人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人教处。局考核小组依据主管领导写出评语和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4)优秀等次人员推选。局机关工作人员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数量为8名,其中:公务员6名(按职务层次分处级职务的5名、科级及以下职务的2名)、工勤人员1名。优秀等次人员推选由各处室按标准和条件提出优秀等次候选人(本处室人选不超过1名)。局考核小组对各处室推荐的优秀等次候选人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局党组研究确定。
(5)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予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优秀等次人员有异议,可以向考核小组反映。
(6)考核小组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3、总结报批阶段(2011年12 月20日)
(1)考核小组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问题,并在当事人提出异议的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局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当事人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向省人事行政部门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2)将年度考核结果报省公务员局核准。
(3)局人教处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七、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1、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并按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奖励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级(已达到本职务最高级别工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工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具体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予以兑现201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具体发放办法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促其改正提高。
5、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八、其他问题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
2、机关工作人员不服从局安排参加任职培训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或称职等次;不服从局安排参加更新知识培训的,在培训周期的最后一年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或称职等次。
3、借调(用)在局机关处室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由借调(用)处室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原单位。
4、局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评价按《局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评分标准表》进行。
附件:
1、2011年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表
2、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表
4、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5、局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评分表
6、局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评分标准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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