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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测人〔2011〕32号
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146号)和《关于实施〈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1〕147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是事业单位试行岗位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以及调整职务、工资等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讲求实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年度考核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年度考核,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测绘队伍建设。
二、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考核方法、程序以及有关人员的考核问题,参照《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测人〔201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测人〔2011〕25号)的规定办理。。
三、局直属事业单位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掌握在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四、局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报局人教处审核备案。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的,在周期的最后一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六、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相对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考核,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以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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