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测绘〔2011〕18号
各有关测绘单位:
安全生产关系着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着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近期,省测绘院两名职工在结束野外作业返回驻地时,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各单位应引以为戒,在抓紧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各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要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确保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1〕204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野外作业及交通安全。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外业安全生产措施,处理好与驻地有关单位、群众的关系,妥善安排好职工的工余生活。道路交通事故为多发性事故,今年国家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职工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交通安全的意识,严禁机动车超载、人货混装,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严禁租用摩托车进行野外调绘,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代驾,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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