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 新闻动态>> 市县动态>>南平市“十二五”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印发实施
南平市“十二五”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印发实施
发布时间:2011-12-29 10:39:08 来源: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字体大小调整:
2011年12月26日南平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南平市“十二五”基础测绘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南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观、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规划》对保证基础测绘任务的顺利实施,保障基础测绘成果的共享和利用,提高基础测绘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促进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南平市基础测绘发展总体目标是:围绕城市空间定位、数据源获取、信息化测绘技术、基础测绘公共服务四大体系,逐步完善“数字南平” 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建成信息化测绘体系,加快数据更新,全面提升基础测绘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南平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南平市各基础测绘重大项目总投资额为14450万元,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南平市人民政府签订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测绘保障服务合作协议框架下,省测绘局将支持6071万元,市本级、武夷新区及县(市、区)政府投入8379万元,其中,市本级2044万元、武夷新区3135万元、县(市、区)3200万元。基础测绘经费按照项目管理、先急后缓的原则,实施年度资金安排计划。
《规划》编写得到了南平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政府部门领导的关心与指导。南平市人民政府将《南平市“十二五”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列入南平市27个“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之一。裴金佳市长对《规划》编写作出重要指示:“投入问题如何解决,请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提出意见,若有困难应先急后缓”。市政府办及时将市发改委、财政局提出的意见下发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编制单位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具体意见和各地实际情况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2011年9月16日,专家组在南平召开评审会,形成了《规划》评审意见,并通过评审,现经市政府批准,颁发实施。

加入收藏【打印页面】 【关闭】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